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我局现将东方康寿药品超市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验收相关事项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3天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电话:0898-25520467 传真:0898-25519202 邮编:572600
许可事项: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
企业名称:东方康寿药品超市
注册地址:东方市八所镇浪沙街17号
经营方式:零售
企业法人: ***
企业负责人:符惠金(执业药师)
质量负责人:符惠金(执业药师)
经营范围:中药饮片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中成药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。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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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八年七月十三日